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意见》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实施 “十百千” 工业企业培育计划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 (2022 年修订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上市办反映
现将《桂城街道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及《桂城街道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反映。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政造 ) 管理实施细则》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反映。
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 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根据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 [2022] 41 号 ) 要求,现将组织实施 2022 年省级财政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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